信息公告
齐鲁银行关于济南辖区、聊城辖区启用新版支票的公告
2009-06-04 00:00:00
齐鲁银行关于济南辖区、聊城辖区启用新版支票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济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市商业银行”)已获准更名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齐鲁银行”。自2009年6月6日起启用“齐鲁银行”冠名的支票,济南辖区、聊城辖区的广大客户持有的“济南市商业银行”冠名的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可延用至2009年6月20日,请广大客户于2009年6月20日前持“济南市商业银行”冠名的空白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到我行开户支行办理更换事宜。
由于更换支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更名后,我行将继续秉承“您的需求,我们的责任;您的满意,我们的标准”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再次感谢新老客户的大力支持!
齐鲁银行
二OO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