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实施账户身份密码验证的公告
2009-10-14 00:00:00
公 告
尊敬的对公结算客户:
为更好地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我行拟于2009年10月10日起实施账户身份密码验证。在您购买支票、提现、办理电汇、转款等付款业务时,除出具相应付款依据外,还需输入账户密码,验证成功后方可办理业务。
请您持以下资料前往我行开通身份密码:
1、存量客户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密码开通手续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授权经办人办理的,请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办理。存量客户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请提供其负责人身份证件。
2、新开户客户只需按照开户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另外,为防范风险,请妥善保管密码,在您更换业务经办人员时,请及时办理账户密码变更手续。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的支持和配合!
齐鲁银行
二OO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