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齐鲁银行关于调整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服务标准的公示

2023-02-21 15:39:11

 尊敬的客户:

我行已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将银行函证业务上收至总行集中作业中心集中处理。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我行将于2023年3月1日起调整部分服务标准,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集中受理机构不再受理现场跟函方式

2.纸质来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缴费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或公章。

3.询证同一客户涉及不同函证基准日的,应分别出具询证函;在同一份询证函并列填写多个函证基准日多个年度的,我行不予受理。

4.我行原则上均采用我行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询证函对纸质来函进行回函,纸质来函原件存档不再寄回,请自行留档备查。

5.如采用现金缴费方式,请至开户机构办理缴费

如有疑问或建议,可致电受理机构(电话:0531-82026187)或拨打齐鲁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096588。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