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

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篇

2016-08-23 15:38:52

远离“九大”典型案件

() 山东章丘黄某倒卖银行承兑汇票案件

20111119日,章丘市公安局接到郭某报案称,他于当月交给黄某2600多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后,黄某一直没有对汇票进行贴现,并且下落不明。据警方调查,这起涉及200余人的特大非法经营案中,10名主要嫌疑人组成了上、中、下3层“关系网”。其中,郭某等4人负责低价收购银行承兑汇票,他们从其他100多名涉案人员手中以2%3.5%不等的贴息收得银行承兑汇票后,转手以1.5%的贴息卖给黄某和会计张某,从中赚取差价。黄某和张某是此案的中枢,黄某从“上家”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再卖给4名“下家”。

据黄某供述,他从20107月开始倒卖银行承兑汇票,共计经手银行承兑汇票30亿元。他从“上线”手中高价买进银行承兑汇票并不立即支付,但低价卖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收的则是现钱,利用付钱和收钱的时间差“拆了东墙补西墙”。后来,由于拖欠郭某等人的钱款,黄某逃往外地。最后投案自首。

案件警示:银行承兑汇票需贴现的,需到开户银行办理,不要轻信不法分子谣言,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票据贴现利息高的幌子进行融资,倒买倒卖票据赚取利差。

() 杭州润银非法经营票据贴现案件

20122月,杭州市公安局在侦办了一起涉案价值4亿余元的特大金融诈骗案件。有关人员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关业务信息,招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并从中谋利,涉嫌从事非法经营业务。侦查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票据贴现信息,承诺见票当日全额打款,在取得承兑汇票后,再次将有关汇票贴现或转卖,并从中谋利。710日,杭州市局经侦支队对杭州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萧山的三个部门进行了集中检查,当场抓获林岗等公司高管在内的各类人员45名,冻结可疑资金1.65亿元,承兑汇票原件一张(500万元)、作案用电脑50余台,非法贴现的承兑汇票复印件3车,公章386枚,增值税专用发票2箱。经初查审查,林岗等人对非法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金额在800多亿元。

案件警示:由于有关的票据取得与转让行为均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既违反了《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也给犯罪分子转移、隐藏犯罪所得提供了便利,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涉嫌构成了非法经营犯罪。

(三)抵制电信诈骗

某先生通过好友介绍得知国外有较好的生财之道,现正寻找生意合作伙伴欲在国内打开市场,与其业务联系人沟通后得知需将钱通过网银渠道打入指定账户存入保证金,最终款项被全额盗用。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说法诱惑客户为其转账,为避免柜面汇款可被有效截获及自助设备转账有限额等问题,引导客户通过自助设备存款后再绕道网银套取用户名、登录密码及认证工具口令直接转账。

案件警示:加强主动防范意识,拒绝不明虚利诱惑,多与家人沟通交流,避免被蒙蔽,另遇人索要证件信息,银行卡信息、交易密码等信息时均需引起警惕。

(四)谨防虚假客服

某女士通过购物网站购物后收到自称店家的电话,告知交易失败需办理退款,并提供一个QQ号码,客户加上好友后根据其提供的退款链接网站,按照客服提示输入密码等信息,最后在收到验证码后未仔细检验便在客服催促下急忙填入,但客户并未收到退款,且无法再次联系那位客服,最终查询余额时资金被盗用。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网购信息,以退款为由电话联系客户并加聊天工具,提供钓鱼网站链接。

案件警示:办理网购相关业务时认清官方渠道;切勿轻信不明电话及链接;收到验证码时仔细核对短信内容中的业务类型等各要素;任何人员不会向持卡人索要验证码,如遇索要可判定为诈骗。

(五)慎设账户密码

某先生接到银行客服电话,称其名下卡片发生多笔大额消费,而本人并未操作,立即报警后经警方破案发现,不法分子通过黑客技术入侵某社交网站,窃取客户用户名及登录密码,随后尝试使用同样的用户名及密码用于网络支付,由于某先生确实设置了同样的用户名及密码,因此导致款项盗用。

目前部分中小网站安全防护能力较弱,易遭到黑客攻击,从而导致客户信息泄露,碰巧客户在网络支付中设置相同用户名及密码,则极易发生盗用。

案件警示:对于支付账户的密码应与其他网站进行区别设置并养成定期更改密码的习惯,防止印其他网站信息泄露造成支付账户资金损失;网络支付相对于传统用卡渠道,验证强度相对较弱,因此应将其定位为小额交易,设置一定支付限额;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及时掌握账户动态,避免连续盗刷。

(六)慎用WiFi,慎扫二维码

某女士为上网方便设置了自动连WiFi的功能,某晚在外吃饭,搜索到无需密码即可连接的免费WiFi,并登录手机银行查询账户信息,次日连续收到多条短信动账提醒,款项被盗用。公共场所扫二维码同理。

不法分子在公共场所提供免费WiFi,客户使用后被植入木马病毒,盗取移动终端的银行账户信息,另外也可绑定正规网址,当客户使用其WiFi并进入正确的网址或程序,自动跳转至高仿假网站,盗取各类信息。

案件警示:公共场所连接WiFi时需与工作人员确认;及时为移动终端安装安全防护软件,减少病毒侵害;不要在公用WiFi下使用重要账号,如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七)利用快捷支付渠道实施诈骗

近期,某地区一客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银行卡内3万元资金被盗。经调查,该客户因轻信街头信用贷款宣传广告,按不法分子要求,在某银行开办银行卡时使用不法分子指定手机号码作为银行预留手机号码,并将银行卡、居民身份证、3万元资金存入凭证等用手机拍照后发送至不法分子。不久客户发现卡内资金被盗,经查询确认,资金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方式分次购买网游产品。

案件警示:在快捷支付业务中,持卡人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泄露。客户不需持卡、不需输入银行卡密码,只需输入快捷支付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即可完成支付,因此,在银行卡未丢失且未泄露银行卡密码的情况下,持卡人个人身份、银行卡、手机号码等信息的泄露也可能导致签约快捷支付业务的银行卡账户资金被盗取。在本案例中,受害人即因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差泄露个人信息,导致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签约快捷支付业务盗取了资金。

(八)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0149月,赵某、王某伪造甲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到某银行开立银行账户,被识破后被公安机关控制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罚则: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伪造银行承兑汇票案件

201416日,某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发现,某申请贴现的客户所持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存在大写金额“肆”和“元”不清晰等疑点。借助仪器进一步审查,发现票面并无明显瑕疵,水印、安全线及纸张等防伪点均正常,但大、小写金额与票据号码有刮涂变造痕迹。通过支付系统向付款行发出查询,付款行给予回复“此票曾签,无挂止冻,他行曾查并已办理贴现”,确定票据系变造。某银行随机暂扣了可疑票据,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及公安机关报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警示:在接受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时,要加强防范,进一步核实票据真伪及背书是否连续等信息,避免接收假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