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
业务概述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开户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功能介绍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可以背书转让。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从出票日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3、支票丧失,失票人要及时到出票人开户行申请挂失止付,同时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4、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对出票人进行行政处罚。
5、单位客户或个人客户只要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存款账户,就可到我行任何一家分支机构送存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