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

业务概述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方便灵活,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兑现性强。

功能介绍

  1、同城或异地的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2、银行汇票分为转账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汇票,转账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可以到任一家城商行或代理兑付行申请兑付;现金银行汇票只能到票面记载的代理付款行支取现金。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按对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4、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可以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或收款人一方为单位的,只能申请签发转账银行汇票。

  5、单位客户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只能到其开户行办理;个人客户持现金或活期储蓄存折、齐鲁卡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可以到我行任何一家分支机构办理。

  6、现金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要及时到出票行或汇票上指定的代理付款行申请挂失止付,同时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转账银行汇票丧失,要及时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