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外汇存款
业务概述
单位外汇存款按存期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可随时存取,无起存金额的限制。
定期存款为记名式存单,整存整取,存款期限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个档次。起存额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活期外汇存款和小额定期外汇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去掉)大额定期外汇存款(等值300万美元以上)的利率与客户协商确定。
单位外汇存款的货币种类为美元、港币、日元、欧元、澳元、英镑、加拿大元及瑞士法郎八种。其中,美元、港币、日元、欧元的外汇存款可按相关规定受理外币现钞,澳元、英镑、加拿大元及瑞士法郎四个币种的外汇存款只能受理现汇业务。
适用对象
单位外汇存款的主要对象是:境内机构,即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中资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驻华机构,即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驻华的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境外注册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境内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