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外汇买卖

业务解释:

  以一种货币交换为另一种货币,交割发生在2天(含)以内,银行以即期价格进行报价。

适用对象:

  具有外汇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币种:

  美元、港元、欧元、日元、英镑等自由兑换货币。

业务流程:

  (1)我行与对手方相互建立交易额度,交换标准清算指示;

  (2)我行与对手方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上通过询价交易方式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即期外汇买卖。

  (3)双方进行资金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