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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成功发行20亿元优先股

812日,优先股募集资金20亿元全部足额到达我行指定账户,标志着我行优先股发行成功。这是我行在探索多元化资本补充渠道的道路上取得的重大成果,开创了国内中小商业银行差异化补充资本的先河。

去年9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陆续推出了多项优先股发行政策及业务指南,使新三板挂牌企业取得与上市公司同样的发行资质。我行把握先机、迅速反应,在统筹考量各种融资工具效率和市场条件,并对优先股发行资格、发行成本、条款设计等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于去年年底正式启动了优先股发行工作。在整个发行过程中,行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定期召开会议调度项目进展、协调解决各方疑难;总行所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监管审批、发行路演、资格审查、簿记建档、缴款验资等多项工作。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方面优于普通股,因而为社保基金、公募基金、大型资管公司所青睐。作为A股上市银行之外的首支新三板银行优先股产品,我行优先股受到了市场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了七家投资者,涉及资管、信托、基金、社保等多种类型,发行票面股息率为5.10%。后续,我行将尽快履行发行备案及登记托管等相关程序。

我行本次发行优先股是继20156月挂牌后在新三板的第二次融资,加之去年完成的普通股融资,一年内两次融资金额累计超过35亿元,新三板市场快速、灵活、多元的融资制度为我行及时补充资本、支撑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便利,更为广大中小商业银行建立资本补充新渠道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极大地提升了我行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