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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分行与泰安市峰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无车承运平台金融服务合作签约

    在总行互联网金融部、普惠金融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多的跟进营销、系统开发及测试,峰松电子无车承运平台金融功能逐步落地。823日上午,我行与泰安市峰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无车承运平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泰安分行行长周长令、副行长马新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参加了签约仪式,峰松电子董事长张峰松出席仪式,市重点项目指挥部主任王培林、市高新区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并出席了签约仪式。

    泰安市峰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互联网+物流”的平台型企业,以建设“互联网+物流+金融+物流供应链”生态系统为发展目标。公司前身为泰安三星物流网,深植泰莱地区15年,公司“全国物流信息网”采取了直营、代理、合作的运营模式,现已发展注册会员用户57万多家,每天信息发布量在500-700万条左右,每日线下运费交易额30亿元左右,是国内信息量最大的物流信息交易平台之一。20173月,峰松电子获批国家无车承运人试点牌照,是省内10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中唯一的信息交易平台。20176月峰松电子成为山东省交通厅交通物流协会无车承运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座谈会后,分行马新华副行长与泰安市峰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李智勇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平台支付结算系统构建、无车承运平台上游中小微企业授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此次战略协议的签署,将是我行与峰松电子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我行为无车承运平台提供金融服务的开端。下一步我行将尽快推动系统正式上线,依托无车承运平台营销中小微企业,为批量获客及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http://172.18.253.55:8086/defaultroot/upload/information/201708/201708240821472146731995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