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11:17
尊敬的用户:
我行将对服务收费进行如下调整:
1、取消“托收凭证工本费”项目,自公示之日起立即执行,详情见附件。
2、设置代销支付密码器价格上限,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个月(自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公示期满后执行,详情见附件。
3、如果您对我行的服务有任何疑问或意见,敬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6096588,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每个问题并尽快答复。
4、我行将继续遵循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四公开”原则,所有服务收费按公布价目执行,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