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泉心理财”畅享泉家391号(青岛李沧社区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齐鲁银行“泉心理财”畅享泉家391号(青岛李沧社区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第一部分 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客户的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最不利情形是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上述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您应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以及《齐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等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充分认识如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信用风险: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类品种,如信用类债券等,如信用产品发行主体自身原因变化,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兑付本金及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二)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投资者将失去及时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投资者丧失在理财期内赎回的可能性,投资者将面临在急用资金时,不能及时赎回资金的风险。
(四)信息传递风险: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或未及时关注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等,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五)法律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本产品不能成立或提前终止等相关风险。
(六)其它风险:如产品不成立或提前终止、延期兑付的风险,以及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申请、兑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相关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而影响到投资者投资本金及收益的及时兑付。
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及评级说明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93天,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适用于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投资者(本风险评级为齐鲁银行内部评级结果,仅供投资者决策时辅助参考使用,投资者不得基于该风险评级要求齐鲁银行承担责任),齐鲁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
风险标识 |
风险等级 |
评级说明 |
适用群体 |
★ |
无风险或 风险极低 |
提供本金及收益保证,或者提供本金保证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
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 |
★★ |
较低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证,但本金亏损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 |
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 |
★★★ |
中等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但预期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平衡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 |
★ ★★★ |
较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证,且本金亏损概率较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 |
进取型、积极进取型 |
★★ ★★★ |
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证,且本金亏损概率很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很大 |
积极进取型 |
三、客户确认与声明
本人在此确认已充分理解且有能力承担相关理财产品的风险,并已仔细阅读且充分理解了《齐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本人所认购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理财客户权益须知》等条款与内容,详细了解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齐鲁银行向本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本人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意愿的决定,愿意履行并承担上述合同文件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齐鲁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书》,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 型。
(请个人投资者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知悉并同意:投资者认购/申购理财产品的行为并不代表已经成功认购/申购对应的理财产品,投资者认购/申购成功的数额以齐鲁银行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
客户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产品说明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畅享泉家391号(青岛李沧社区专享) |
编号:D1900391 |
|
登记编码:C1088119000063 |
|
目标客户 |
个人客户 |
期 限 |
93天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
本金保证 |
本理财产品不提供本金保证 |
风险级别 |
★★(较低风险,适合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客户) |
募 集 期 |
2019年04月09日-2019年04月15日,募集期内理财产品认购资金计活期利息。 |
成 立 日 |
2019年04月16日 |
到 期 日 |
2019年07月18日 |
募集期计划发行量 |
0.50亿元 |
投资范围 |
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AA级以上(含)金融债、AA级以上(含)企业债和中期票据、AA级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优先股、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工具;投资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信托计划、信贷资产、承兑汇票、各类受(收)益权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私募债券)。 |
投资比例 |
本理财产品对AA级以上(含)金融债、AA级以上(含)企业债和中期票据、AA级以上(含)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优先股、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等资产以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比例不低于70%,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30%(其中,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比例不高于25%)。 |
产品收益 |
如果理财投资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包括托管费、交易费、理财产品管理费等)后,本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可达到4.45%,如理财投资未按时或未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则客户净收益可能降低,最不利情形是客户本金损失。 |
理财收益计算公式 |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认购起点/追加金额 |
认购起点5万元,追加金额以1万元整数倍增加 |
提前终止权 |
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齐鲁银行有权按照本产品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触发提前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变更;突发事件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其他原因导致本产品出现重大投资风险,齐鲁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产品。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按照本产品协议文本的约定分配本金及收益。 |
税项规定 |
投资者因投资本理财产品所导致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税收、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齐鲁银行不代扣代缴客户应缴税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税务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
二、投资管理
齐鲁银行根据理财合同约定,独立运作理财资产,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AA级以上(含)金融债、AA级以上(含)企业债和中期票据、AA级以上(含)公司债、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债券型基金、优先股、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投资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信托计划、信贷资产、承兑汇票、各类受(收)益权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私募债券),并以金融工具的转让价款或到期兑付的本金及利息作为兑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来源,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认购资金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
三、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
本产品不另收取认购费用。
本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交易费、产品托管费等。其中,每笔交易的交易费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年化产品托管费率不超过0.03%。
理财产品到期时齐鲁银行从收回的理财资金中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后,根据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清算情况,计算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
若理财产品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理财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管理费为0;
若理财产品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超出了理财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将全部作为齐鲁银行的理财产品管理费。
四、理财产品存续天数计算规则
理财产品存续天数的计算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计算,理财产品存续天数为理财产品成立日(含)至理财产品到期日(不含)。
举例说明如下:
如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9年04月16日,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07月18日,按照“算头不算尾”原则计算,本理财产品存续天数(即理财期限)为93天。
五、理财收益率历史模拟法试算
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测算综合考虑了投资收益、产品发行成本、银行合理利润等因素,且本理财产品收益不高于银行投资该部分金融工具所获得的收益。本理财产品采用近期相关历史数据,以上述投资方向、配置策略等为准则,对产品年化收益率进行了历史模拟测算。
投资范围 |
模拟投资年收益率 |
测算依据 |
国债 |
2.35% |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国债收益率 |
央行票据 |
2.55% |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 |
政策性金融债 |
2.51% |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政策性金融债(进出口行和农发行)收益率 |
AA级企业债 |
3.70% |
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2))3年期 |
4.00% |
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2))5年期 |
|
AAA级企业债 |
3.08% |
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A)3年期 |
3.29% |
参考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企业债收益率曲线(AAA)5年期 |
|
回购 |
2.83% |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回购利率 |
拆借 |
2.86% |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SHIBOR利率 |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5.30% |
参考拟投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率 |
本理财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估算 |
4.45% |
进行相应策略下参考年化收益率估算,如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则扣除托管费、交易费、理财产品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为本理财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 |
数据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Wind资讯等
但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仅作参考,具体收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不构成业绩保证,投资须谨慎。
六、理财收益率计算规则
理财产品收益计算:
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理财产品本金×产品年化净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产品年化净收益率=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年化销售费率-年化管理费率
举例说明如下:
(一)如本理财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理财产品直至到期,理财投资按时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即理财产品最终实现年化净收益率为4.45%,理财期限93天,则投资者每投资理财本金100000元人民币获得的理财收益=100000×4.45%×93÷365=1,133.84元人民币。
(二)如理财投资未按时或未足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则客户净收益可能降低,最不利情形是客户本金损失。
理财产品到期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示例略有不同,以实际分配金额为准。
七、收益及本金支付安排
(一)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齐鲁银行在收到足额资金(包括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计算应付客户的理财收益,一次性将理财本金、收益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理财产品到期日至本金及收益返还日期间不计息。
(二)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不能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齐鲁银行有权适当延长理财期限,具体延长期限以信息公告为准。
八、重要须知
(一)本说明书为《齐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无法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产品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在齐鲁银行网站(网址:www.qlbchina.com)发布产品清算信息。敬请关注齐鲁银行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限届满时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则齐鲁银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
(四)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参考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齐鲁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最终所能获得的收益以理财产品获得的最终收益为准。
(五)产品募集期内每日的18:00之前,客户认购完成本产品的,当日冻结资金。客户在产品募集期内每日的18:00之后办理认购申请业务的,于第二日冻结理财资金。认购、撤单业务的办理时间截至募集期最后一日的18:00。请客户注意认购结果并确保资金充足。
(六)客户授权齐鲁银行从《齐鲁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授权指定账户”划转理财资金。资金划转时,齐鲁银行将不再另行通知客户。
(七)齐鲁银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对客户信息保密以及依法依规对外提供、报送客户信息的义务。齐鲁银行应配合法院等有权机关进行的客户信息查询;按照监管要求,齐鲁银行应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报送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基本信息、理财产品的交易及持有信息,客户在此授权齐鲁银行按照监管要求予以报送,无需另行通知。
投资者(个人客户签名):
投资者(机构客户盖章): 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理财客户权益须知
一、客户办理理财产品的流程
(一)个人客户开立或持有本行借记卡(活期存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齐鲁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机构客户开立或持有本行结算账户,持单位公章、银行预留财务印鉴,到开户行办理,如并非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办理理财产品交易,则应指定经办人并向本行提交授权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个人客户接受并完成本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产品。机构客户请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判断等因素综合考量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行不再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三)仔细阅读本权益须知、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协议书及其他销售文件(如有),确定已同意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且并无疑问和异议后,办理理财产品的认购手续。
(四)对本行营业网点打印或者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直销银行等)显示的交易内容进行确认,签署并提交理财产品协议书等销售文件。
(五)若理财产品支持电子渠道认购(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直销银行等),客户可登录齐鲁银行相应电子渠道办理。具体理财产品认购方式以齐鲁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公告为准。
(六)若您在他行的资金,以理财POS转账消费方式转入我行,最终产品份额以理财POS转账资金实际入账金额为准。
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相关事宜
个人客户首次在本行认购理财产品的,需亲至本行营业网点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此后您可在本行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填写投资风险评估书,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果您超过一年未在本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者发生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请在再次认购理财产品前主动要求及接受本行对您再次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请您根据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谨慎选择购买的产品,风险评级的含义以及适合购买的产品见下表。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
评级含义 |
适合购买的产品 |
保守型投资者 |
首要目标是保护本金不受损失,不愿或不能承担高风险,不在意资金是否有较大增值 |
内部评级★的产品 |
稳健型投资者 |
可以承受较低的风险,希望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对投资回报的要求不高 |
内部评级★★及以下产品 |
平衡型投资者 |
可以承受一定的风险,希望可以获得较为稳健的投资回报,并适当关注投资本金的安全性 |
内部评级★★★及以下产品 |
进取型投资者 |
对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可以承受高于市场平均风险的投资风险,希望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
内部评级★★★★及以下产品 |
积极进取型投资者 |
追求高回报是主要关注的目标,并愿意为此承受较大的风险,并不在意因此可能造成的本金损失 |
内部评级★★★★★及以下产品 |
三、信息披露
(一)在理财期限内,如果本产品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超出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浮动范围,齐鲁银行将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在产品发行、产品成立、正常终止、向客户分配收益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后的5个工作日内,齐鲁银行将在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三)齐鲁银行如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实际终止日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四、客户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客户如对本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齐鲁银行销售本产品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以及4006096588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五、本行联系方式
齐鲁银行官方网址:www.qlbchina.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