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相关信息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函证业务服务质效,自2023年1月1日起,我行将银行函证业务上收至总行集中作业中心集中处理。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纸质函证
(一)受理方式
支持邮寄和现场跟函两种受理方式。
(二)受理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需采用《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所列示的函证格式,《银行询证函(格式一)》、《银行询证函(格式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格式不可修改(如增加填写字段或删除填写字段);
2.询证函应当加盖被函证单位在我行的预留印鉴或公章,询证函为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
3.银行询证函抬头应填写“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我行分支机构不再受理收函、回函业务;
4.因账户注销或其他原因不能从授权账户扣收函证手续费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配合我行与单位进行沟通并及时缴纳手续费;
5.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函证,应直接邮寄至我行总行集中作业中心,不可邮寄至其他部门或分支机构;
6.我行将按监管要求核实函证回函地址,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更新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7.注册会计师现场办理函证业务,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8.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我行将做退函处理;存在其他我行无法受理的情形(如无法核实被询证单位签章等情形),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我行将对函证做退函处理。
(三)受理机构
我行函证业务由总行集中作业中心统一受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齐鲁银行11楼集中作业中心,收件人:银行询证函,电话:0531-82026187。
(四)函证回函
1.我行将在回函上统一加盖“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专用章”。
2.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我行回函范围为被函证单位在我行所有相关业务信息。
二、收费标准
详情请见我行官网关于服务收费项目的公示。
三、联系电话
业务电话:0531-82026187
投诉电话:4006096588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

